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广南县:严明巡察纪律 严防巡察“灯下黑”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0-14 10:06

IMG_5929

 

为严明巡察纪律,不断强化对巡察组及工作人员的“再监督”。近日,广南县下发“七个严守”,坚决防止巡察“灯下黑”。

“巡察培训会第一天,我就拿到了《巡察工作方案》,清楚了‘巡察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哪些不能做’等等,现在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巡察纪律要求》,让我深深感觉到肩上的任务更重、纪律这根弦绷得更紧了。”广南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副书记林德贵说到。

“七个严守”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七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巡察职责。指出巡察组工作职责是发现问题,查找问题,紧密围绕“七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紧盯“三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有的放矢,形成持续威慑。明确巡察组不承办具体案件,不处理具体问题,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要求巡察组严守组织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巡察情况,不捏造事实;不泄露巡察秘密,对通过调取资料、查阅账目、接受举报等方式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流转;秉持负责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谈话内容保密。要求巡察人员强化集体意识,不在被巡察单位单独行动,遇事不自作主张,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擅作个人表态;要强化作风建设,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不触碰纪律红线,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不收受礼品。

“一旦发现巡察工作组及人员违反巡察相关规定以及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留情。”广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讲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