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纪委采取传达学习与交流发言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全国“两会”精神。近日,砚山县纪委按照理论中心学习组2016年度学习安排意见,做到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州委八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州、县“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在会前个人自学和此次集中学习的基础上,4名同志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特点和各自岗位职责,畅谈了学习体会,就如何带头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进行了交流言。
会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宣传员”,充分利用“大宣教”这个有力武器,带头宣传好会议精神;要当好“监督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要当好“保障员”,认真履行“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职责,推动全国“两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张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