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严把宣传、培训、登记、公示“四关”,着力推进村(社区)换届选举选民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严把宣传关。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召开会议、张贴宣传标语、编写宣传板报、入户走访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提高选民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村(社区)居民真正理解村(居)委会实行民主选举的意义和基本原则,鼓励居民积极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不断激发广大选民参与的热情,保证选民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严把培训关。对选民登记员进行专题培训,明确登记的法律规定、方法步骤、任务要求和注意事项,统一登记口径,研究解决人户分离、区内区外人员及委托投票等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选民登记员依法登记的能力。
严把登记关。选举日确定后,严格把好选民年龄关、政策关、审核关,坚持“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做到“五见底、四把关、三清楚”。即:总人数见底、选民数见底、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数见底、剥夺选举权利的人数见底、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数见底;把好姓名关、年龄关、转移关、选举权利关;选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清楚,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的人员与户口簿核对清楚,选民资格转移手续清楚。以上门登记、核实户籍资料、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逐个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保证选民资格的合法性。
严把公示关。选民登记完成后,将选民名单在村务公开栏或村(居)小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选民榜做到书写规范、内容齐全,公布的时间程序符合规定,有序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