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量纪上,未充分考虑被审查人曾受过党纪处分的加重情节,建议对该案重新进行研判。”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核某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时,就审理报告中量纪不够恰当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该街道纪工委根据审核发现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今年来,该市纪委监委聚焦提升案件查办质效,通过严抓案件审理关口会商会审、交叉评查、案件复盘等措施,有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针对基层执纪人员在同类案件中,处分尺度把握不一致、查审不分、质量不高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结合上级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制定《文山市基层自办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程序》,对审理流程和文书制发作出明确规范,并加强业务指导,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方面严把审核关,解决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质量。
该市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办案程序、处分依据适用及办案效果等方面逐案逐项“过堂”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案件“黑点”台账,并及时反馈评查结果,跟踪督导案件承办部门“照单诊病”,限期整改销号。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审理工作提示,印发各承办部门参考学习,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讨论,变“个案检查”为“普遍指导、全面提升”。
为从源头提高案件审理质量,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案件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纪法检”联动,提前对重点案件开展“预审”。充分利用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罪名认定、证据取证、政策把握等进行全面充分讨论,凝聚保障案件质量的强大合力。截至目前,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提请会商21次,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此外,围绕审理人才队伍建设,该市纪委监委采取集中领学、研讨交流的形式,定期组织审理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审查调查一线人员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庭审,近距离感受庭审“实战”,提升审理能力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即‘生命线’的观念,守好审核关,准确运用好‘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工作水平。”文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