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一直在犹豫,但是想到开展警示教育的时候,通报案例中的违纪干部有些还是我昔日的好友、同事,思虑再三,我还是决定向组织说一下我的事情。”在富宁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后,富宁县水务局原工作人员冷某某到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动说明问题。
“我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空调和电脑,今天我想把这件事交代清楚。”冷某某不安地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你今天能主动来找我们,我们非常高兴,这表示你相信我们。”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宽慰道:“我们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就是让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主动反省自己,主动交代错误,争取组织宽大处理,然后轻装上阵,在以后的工作中敢闯敢干敢担当。”
听到这些话,冷某某松了一口气,开始详细地交代他的问题。原来,2022年,冷某某作为县水务局小水电工作的负责人,因办公室空调、电脑损坏无法使用,且当时单位资金紧张,未能及时重新购置更换,其本人便要求两名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办公室购买空调和电脑。
“通过近段时间的党纪学习教育,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知道我犯错误了,在开展了警示教育会后,我明白
主动交代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冷某某惭愧地说道。
鉴于冷某某能主动说明问题,2024年4月,富宁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经研究报批后,决定免予其党纪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因空调、电脑自购买后实际用于单位办公,不具备个人占有的故意,截至目前一直在水务局办公使用,所以责令其单位按空调、电脑原价退赔给管理服务对象。
“党员、干部应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有问题、有错误的更应主动说明情况、讲清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对主动投案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并通过典型案例释纪说法,凸显正面导向作用,持续引导、督促问题党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心理包袱,主动交代问题、自觉接受处理,不断释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感召效应,巩固和提升反腐败工作质效。(陈光华 闫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