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只是喝了几小口,应该没什么影响,所以就开车回家了……这次被处分给了我‘当头一棒’,提醒我要汲取深刻教训,警醒我要时刻铭记党员干部要求,决不能逾越纪律法律底线半步。”丘北县一名干部因酒驾问题在接到处分决定书时惭愧地说道。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今年来,丘北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前移监督关口,以从严整治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小切口”入手,“硬核”纠“四风”树新风,撬动干部纪律作风大整治,全力推动“清廉丘北”建设。
“在执法时除询问对象身份信息外,还要核实对象是与哪些人在一起喝酒、参与人员都是什么身份、为何事、谁买单等问题,同步深挖细查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四风’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起即时通报、快查快处工作机制,在着力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专项治理,零容忍查处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驾醉驾行为的同时,聚焦案件查处、问题回溯、制度执行、责任落实4个重点,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即酒驾醉驾人员违纪问题必查、背后‘四风’问题必查、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必查。今年来,该县共立案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11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其中双重处分1人,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强烈信号。
“李某某,中共党员,丘北县天星乡某小学教务主任,2022年6月30日20时4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近日,丘北县纪委监委通过网站、“廉洁丘北”微信公众号同步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通过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不仅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亮丑’,也在倒逼各单位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重要的是督促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还通过督促各级各部门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思想上的清醒确保行动上的自觉。
“针对教体系统酒驾醉驾问题仍时有发生的情况,我们督促各校(园)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抓好师德师风建设,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该县教体局有关负责人在谈及以案促改工作时介绍道。
除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要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主动担责,抓好以案促改工作。针对问题定规立制,举一反三,列出问题清单,制订整改台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堵住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今年来,全县共通报曝光6批次15人,印发监督检查意见书6份,督促完善机制制度3项。
“在严查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朝督暮责“敲警钟”、耳提面命“促自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拧紧思想认识开关,坚决对不正之风说“不”,对酒驾醉驾说“不”,坚守纪律“底线”,严守法律“红线”。(王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