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光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11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文山州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10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富宁县本地的案例引起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注意,进一步引导其从中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
2022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强惩戒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严查酒驾醉驾问题,清除背后的作风积弊,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印发《富宁县集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政法、宣传、教育等职能部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教育,并在集中整治结束后,将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工作转入常态化,持续严管严查。2022年该县累计发放拒绝酒驾醉驾告知书3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3000余条,开展警示教育1000余场次,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16892份。
“接到县公安局移交来的线索后,我们及时比对了涉案人员信息及处置情况,确保纪法有效衔接。”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沟通配合,对公检法移送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形成有力的监督合力。对涉及酒驾醉驾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督促组织、人社等部门及时采取组织处理的同时,对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提拔任用等评先评优方面按规定予以严格审核,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决从严从快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一案四查”,即查领导责任、查饮酒原因、查隐藏的“四风”及利益输送、查规范执法问题,并加大酒驾醉驾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直接点名道姓进行曝光,形成“不敢为”的强大震慑。2022年全县共立案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25期,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县酒驾醉驾问题大幅下降,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查处实效,该县纪委监委一并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推动案发单位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教育,深挖问题根源,做实做细以案促改工作,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在严厉整治和通报曝光下,依然有党员、公职人员心存侥幸,因此对酒驾醉驾问题必须抓常抓长,绝不姑息。”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一案四查”,做到“风”“腐”同查、纠“风”止“腐”,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