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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刘建明被“双开”

来源: 文山州纪委 发布时间: 2014-12-31 11:21

经查,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刘建明在任广南县旅游局局长、广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01.1万元。近日,刘建明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文山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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