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颜永被开除党籍

来源: 文山市纪委 西畴县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2-21 11:30

据文山市纪委、西畴县监委消息:日前,经批准,文山市纪委和西畴县监委分别对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颜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颜永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颜永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颜永开除党籍处分。鉴于颜永已辞去公职,经西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不再给予颜永政务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