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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专题学习《中国 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9-05 02:44

9月3日下午,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集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共文山州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

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认为,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新增加了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内容,这犹如给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打了一针“强心剂”。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凝练为制度规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针对习总书记指出的“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等突出问题,完善制度,确保全党令行禁止;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要求,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处分规定,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实现纪法贯通,坚持纪严于法、严字当头,厘清逻辑关系、细化相关规定,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

学习贯彻新《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在下步工作中,派驻州农业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强督促州生物三七局、州农垦局、州农业局及其下属单位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皆知,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熟知、严守新《条例》的各项纪律规定。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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