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后,驻州卫计委纪检组迅速采取“三学三增强”措施,督促9个归口监督单位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确保新《条例》在卫生计生系统落实落地,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体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着力推动全州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示范引领“带头学”,增强学习自觉。督促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通过党委(党组)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层级的学习,实现学习新《条例》全方位、全覆盖。通过学习,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创新方式“系统学”,增强学习质效。督促归口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学习贯彻《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结合起来,通过“线上与线下”“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培训辅导与专题研讨”“原文学习与学习《访虎》”“日常学习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等方式,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做到既坚决执行,又扣准实际,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局面。
联系工作“实践学”,增强纪律意识。坚持把增强归口监督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抓好健康扶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让新《条例》刻印于心、落实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