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以“四个督促”为抓手,督促州住建局、州地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督促监督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州委实施办法,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紧盯年节假期、重要时间节点管住重要环节、关键岗位,重申纪律要求,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措施,有效杜绝了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行为的发生。严禁公务活动中收送烟、酒、茶、土特产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管理规定,全年监督部门未发生违反公务用车配备规定和公车私用的情况。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腾退,全年没有出现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现象。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检查,全年未发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开展自检自查,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抬头。
督促监督部门认真执行州纪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做到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向纪委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贯彻落实工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督促监督部门深挖细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在部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悬挂“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拓宽作风监督举报渠道。
督促监督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各部门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资料汇编》《云南省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访“虎”—云南省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纪实》以及州纪委通报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到州法院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党风廉政集中谈话,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作成学习资料发放到党员干部手中,以案明纪,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