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进领导干部牢树廉洁意识,全面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管的部门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敦促干部严守廉洁纪律、督促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查看部门开展廉洁和纪律条规学习教育情况。纪检监察组查看各单位学习近期省州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情况、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情况,要求各党组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纪律条规和上级有关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性,党组加强学习2019年1月1日实行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加强对所管辖党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和依纪依规开展处分决定。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常,查看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组查看元旦春节前各单位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或教育提醒情况,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和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和清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工作情况。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家人的教育和约束;要求党组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把精力放到认真谋划工作上。要求所有党员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相关规定,恪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确保上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纪律作风建设成果得到巩固
加强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强对责任领域内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和提醒教育,让党员知晓中央八项规定各种禁止规定,认真落实“十大严禁”事项,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明确党组日常监督检查监管工作职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中接受监督、节后检查整改”,确保监督渠道和监督方式多样化;加强防范,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有关规定,让监督对象知敬畏、懂纪律、守法规,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纪检监察组将对顶风作浪、明知故犯、藐视纪法者,严肃处理;对违纪党员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纪律者,严惩不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