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丘北县18个派驻(出)纪检机构全面高效履职,参加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会议369次,开展监督检查766次,发现问题线索111条,问责干部21人,立案查处4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显现,实现了监督权力运行和责任担当“双推进”的目标。
划出派驻机构履职路线图。不断理顺体制机制,制定《丘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规则(试行)》,从日常管理、履职监督等方面,对派驻机构履职进行了明确和细化,积极探索建立派驻机构组务会议、问题线索发现处置、重大事项报告和工作交流等机制,切实保障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高效履职。同时,出台《丘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权限、交流轮岗、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
制定派驻机构工作任务派单。推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派单制,由派出机构管理办公室每月月初结合各派驻机构各项工作实际,制定工作任务派单,明确派驻纪检组主要工作任务,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组“做什么”的问题,压实了各派驻驻机构的监督责任。截至目前,共向18个派驻机构派单12次,派发工作任务1800余项。
探索建立执纪审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由6个纪检监察室与18个派驻机构开展执纪审查联合协作机制,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归口联系的派驻机构进行执纪审查业务指导,助派驻机构补齐执纪审查业务不精不熟的短板。同时,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组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出现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或人力不足等情况时,可以提出协作申请或跨室、跨组执纪审查申请,由派驻机构管理办公室抽调、统筹安排办案人员,形成“室组一体、集体作战”的工作合力,有效整合执纪审查资源,提升工作效率。
强化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建设。继续探索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台”活动,搭建相互学习交流机制,科学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教育模式,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全年共开展“双周讲堂”14期,组织纪检干部开展“以考促学”闭卷月考1500余人(次),选派15名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进修培训。(王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