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保持执纪审查、监察调查高压态势的同时,紧盯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环节,采取三种措施,保证执行到位,坚决防止党纪政务处分打折扣、走过场。
依规办事,制度执行到位。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规定,要求驻在部门将违纪违法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严格执行案件审查调查期、处分决定执行期、影响期内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组织、人事部门及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处分执行情况书面报告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加强学习,送达宣布到位。在收到州纪委关于加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通知后,纪检组高度重视,组织纪检监察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各学校纪委学习对照,按照纪律处分决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制作处分决定执行通知书,在一个月内送达受处分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等部门,并严格落实在受处分党员党支部大会上公开宣布。
督促检查,惩戒执行到位。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求驻在部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对受处分对象教育和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好纪律处分惩戒有关规定,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3月26日至28日,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成检查组,对州教育体育局机关和州属6所中职校、州一中认真开展核实检查。检查发现驻在部门及下属学校十八大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5人,还存在处分决定未入本人档案、发文错误解除党纪处分、考核登记表缺失等问题。其他处分决定均已执行到位。同时,对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现场整改或尽快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