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在对3个负责部门日常监督中发现,单位自行采购(含8个节日工会)开支金额较大,为补缺廉政风险漏洞,填补监督空白,确保资金严格按规、透明、安全运行到位,纪检监察组对负责部门3家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会经费支出项目采购办法,要确保项目制定、执行、决策、监督四个基本环节分离,阳光操作、民主监督、廉洁安全。健全机构,成立工会经费集中支出项目采购工作小组,负责对集中支出在1万元以上工会福利项目制定采购方案和工作流程;发布项目公告,向符合条件项目提供单位发布项目采购公告,邀请参加竞争谈判(原则上不低于3家),提供服务价格清单,开展询价工作,制作谈判资料。健全竞争性谈判机制,随机抽取单位工会会员组成不低于3人的谈判工作小组,对询价谈判资料信息研判后,按照“保证质量、合理低价”原则选取2家项目服务单位,提交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单位领导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定1家项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
同时,及时对负责部门非政府采购资金监管发出的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经回头看,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州自然资源公安局3家单位已根据监察建议制定了符合自己单位的自行采购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用制度堵住漏洞。纪检监察组正真发挥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了派驻的基础性优势,防患于未然,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监督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