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全州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文山州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春节期间,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开展春节安全保卫的现场督察工作。认真对重点人员、危爆物品查控、社会治安秩序稳控、巡逻防控、反恐维稳、交通保畅、消防安全、值班备勤、节日期间民警遵守纪律规定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进行督察检查,确保各项安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按照《文山州公安局2016年“春节”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抓督促落实,在春节期间,深入各个乡(镇)派出所和局直各部门全面督察检查各部门人员在岗在位、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春节安保巡逻防控落实和做好春节期间采花山等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督察部门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民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项纪律”、“六条警规”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枪支、车辆等管理使用规定,严防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和影响安全稳定的案件或事故。三是采取明查暗访方式、专项督察与随警督察等方法,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内部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火灾、被盗、被破坏及泄密事件,确保单位内部安全。四是采取抽查工作台帐和现场督察的方式,检查各部门落实对重点人员、危爆物品查控、社会治安秩序稳控、巡逻防控、反恐维稳、交通保畅、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春节期间,全州共出动督察警力300余人次、车辆186辆次,对全州123个一线执勤单位、基层科所队春节安保工作进行督察检查进行明察暗访。我州各级公安机关民警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值班备勤情况良好,巡逻防范工作开展到位,未发生公车私用,违反“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八项规定”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