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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盯紧“小车轮”严纠“四风”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4-25 10:27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融入“清廉云南”“清廉文山”建设,积极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的隐形、变异“四风”开展监督,狠刹车轮上的“歪风”。


紧盯用车审批管理看责任落实。“你们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是如何申请和批准的?”“这辆车为什么会出现未申请用车就出行的情况?”“这几辆车的用车记录是补录的,为什么不严格执行先申请后使用的规定?”......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直插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针对综合监督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发出一连串疑问,要求综合监督部门对纪检监察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规范执行派车审批程序。


紧盯行车轨迹防公车私用。“这次会议地点在哪?食宿在哪?这辆车为什么会到这个小区?为什么到这个商场位置、景区停车......”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管,通过车辆信息查询、车辆行驶轨迹跟踪、历史轨迹回放、车辆位置查询等信息化监管系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针对监督部门一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送领导到省上开会期间出现在某某小区、某某商场的问题,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并对驾驶员进行提醒教育。


紧盯公车维修及油卡使用,严防揩公家“油”。州纪委监委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通过抽查加油记录、财务凭证及行驶里程等方式,看是否严格执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严查异常情况。


紧盯问题整改促建章立制。纪检监察组针对州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出差期间私自驾驶公车到景区进行与公务无关的活动,返回文山后又驾驶公车到朋友家吃饭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的案例,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并配合州纪委州监委第二监督监察室向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研究整改措施,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严防公车出现隐形新“四风”。针对州纪委监委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飞行点穴式”监督检查反馈的“长期将州公车中心保留车辆借给部门使用、对公务用车平台操作培训指导及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组及时进行核实,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整治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共性问题作为重要任务,从州级层面完善制度机制,揪住表现出来的“四风”问题“病毒”基因,抓住细节中的“魔鬼”,推动提高公车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遏制车轮上的“四风”问题发生。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把监督检查发现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作为对综合监督部门“一把手”“零提示”内容,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以上率下重视“车轮”上的“四风”问题,下重锤查“风源”、堵“漏洞”。(周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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