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明确四项措施,推动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召开会商会统一思想。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召开后,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组织负责的4个监督部门就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执纪监督问责开展会商沟通,及时将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传达到监督部门,对谋划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
组织专题研究明确方向。驻在部门组织召开党组会、室(局)务会认真学习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对单位学习贯彻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单位贯彻落实意见,为学习贯彻落实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制定工作计划细化任务。驻在部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高质量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将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工作时限,确保工作任务有序落实。
开展监督检查推进工作。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检查,1-4月,先后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州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疫情防控、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清廉机关”建设、上级及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以监督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到位、推进落实有力。(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