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以下简称《正负面清单》),紧紧抓住“五一”节点纪律作风督查契机,严明《正负面清单》规定,严防“节日病”,持续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纪检监察组以《正负面清单》为依托,紧盯节日期间易出现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严明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
此次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采取召集领导班子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督促提醒、重申纪律规定,进行座谈了解、个别了解,抽查会计凭证和有关台账资料等方式,从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方面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入手,查看是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细则的问题。同时,要求部门对照《正负面清单》及省州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深化节日纪律作风建设,举一反三深入自查纠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自查自纠执行制度规定不严不到位和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的风险漏洞,健全完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堵塞防范风险漏洞,持之以恒持续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截至目前,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检查2轮,对个别单位制度规定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的风险漏洞已及时提出建议整改纠治。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结合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持续加大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刘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