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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抓制度建设促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5-10 17:29

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修改完善本组2018年印发的试行工作制度,形成十二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突出政治监督。纪检监察组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告和列席会议制度,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会议决策过程实施监督;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每半年听取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向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通报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紧盯关键环节。纪检监察组根据监督职责和权限,“四风”问题监督报备制度,要求驻在部门对财务管理使用、福利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工会经费使用、集体外出考察、处级干部外出、精简会议文件、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8个事项进行报备,加强对“四风”问题易发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以“小”切口做实常态化纠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构建监督合力。纪检监察组建立重要工作通报制度、线索联合排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制度,通过互通信息、研究排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共同推进驻在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纪律作风等工作的有效落实。


强化教育监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通过综合运用常规性谈话、提醒性谈话、批评性谈话、诫勉性谈话、回访性谈话等方式,督促提醒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用权,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教育,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警示常在、严管常在、关心常在。(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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