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审查,4名同志均没有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和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举报……”这是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第一道关口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主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把对自我要求不严、为政不廉、品行不端的人挡在“门外”。
收到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拟被提拔或者评先评优的人员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接受调查、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权威的答复。
此外,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还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党员领导干部任免、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
今年以来,州纪委监委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已累计为监督单位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0批18人次,真正实现了让监督“长牙”“带电”。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当好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的‘守门员’和‘护林员’,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个制度关,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刘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