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部署了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州纪委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监督各归口监督单位科学精准落实好疫情防控二十条优化措施,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11月21日,纪检监察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要求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工作提示》,要求各监督单位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及时修改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精准化、科学化调整,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实做细疫情防控各个环节。
针对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形势,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州直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制监督,督促“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守住本单位“主阵地”,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责任弦”,绝不能让阵地失守、责任落空。同时,进一步督促州红十字会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捐赠物资、资金的接收与分配等工作,助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2022年以来,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共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疫情防控措施存在漏洞、医疗废物处置不当等问题55条,提出意见建议16条,并已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同时,督促州红十字会发布《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和发放情况公示》6期,对接收资金捐赠情况、接收分发捐赠物资及结存情况、二维码捐赠明细进行了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下步,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各归口监督单位对优化后的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学习贯彻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工作机制建立、重点领域和场所防控、整治层层加码和“一刀切”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方面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速查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纪律保障。(高晨曦 金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