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日前,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应急管理局对全州2022年以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应急管理局综合考虑各县(市)受灾情况及人口等主要因素,对照各县(市)救灾资金分配额度,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事前指导、事中监管、事后督查”。监督检查组顺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听取汇报、深入乡镇走访等方式,重点对救灾资金是否按规定范围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有无截留、挪用、套取、骗取等情况,是否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公开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履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方面需进一步增强,资金支出进度需进一步加快等方面问题,督促州应急局函告各县(市)切实增强对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持续督促职能部门重点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将中央及省州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发挥救灾资金在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自然灾害恢复重建中的积极作用。”驻州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黄元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