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研究的人事议题涉及局机关四个重要科室负责人的调整,上会讨论后,一定要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公示。”这是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会议开展日常监督的一幕。
今年以来,驻州林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被监督单位实际,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确保日常监督“不走样”。
注重提前介入。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需至少提前2天书面告知,报送会议议程及相关议题内容。纪检监察组确定并反馈参会人员,并根据议程事项选择参加的议题,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明确监督重点。为使被监督单位准确把握接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纪检监察组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原则和要求,规定了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坚持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动作,并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过程监督。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大额资金使用是否遵规守法等方面实施监督,特别是对会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同时,针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会上出现的不规范之处及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可超越“红线”、践踏“底线”。
严格跟踪问效。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跟踪问效,督促被监督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会议记录,实行一事一记,对参会人员、会议材料、讨论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整理后进行登记归档。为保证决策执行到位,强化监督效果,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监察组备案,再将根据报备情况及列席会议掌握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
2023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收到3家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报备报告26份,累计报备“三重一大”事项80余件次,指出被监督单位存在问题3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刘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