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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抓实四个关键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来源: 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4-01-31 13:40

2023年以来,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四个关键点”为抓手,坚持常态化监督与压实监督单位责任相结合,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管住“关键人”,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州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监督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指导,做好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审核,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派单工作。2023年以来,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核驻在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8人次317条,与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谈话10余人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抓住“关键处”,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参加驻在单位会议、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单位领导班子守纪律情况和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了解掌握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及时发现处置违规违纪问题。2023年以来,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委会会议、专题会议16次,监督审议“三重一大”事项30余项,发出工作提示12份,提出整改意见12条,发现并纠正各类问题12个。回复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书30多份,督促州公安局对交警支队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了政务记过处理。 

聚焦“关键事”,深化精准监督。聚焦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开展专项监督。2023年以来,聚焦特权思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问题对州公安局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5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份。每月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州交警支队财务工作管理的监督检查,以精准监督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优服务、创一流、求实效。

紧盯“关键时”,前移监督“关口”。把重要时间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节日提醒、报告和督办制度,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在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中秋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监督单位引以为戒,文明廉洁过节。采取“推磨式”交叉互查的方式对2023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共对州总工会、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州妇联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个。(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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