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文山州林业局涉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公务用车完成封车停驾工作,统一停放于州林业局停车场,此轮车改,州林业局共封车2辆。封车停驾车辆,已由州车改办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并将按照州车改领导小组要求统一按时上交处置。
州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及时成立了州林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6月26日收到州车改办关于封车停驾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于6月28日研究制定了《州林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州林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文山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框架下制定。对公务交通补贴进行了测算;对保留及取消车辆进行了界定;做出司勤人员安置、车辆封存停驶及上交处置等计划。
州林业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将加强和规范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加快构建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遵循“经济适用、节能减排、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核定的车辆编制,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超编制配备定向化保障车辆。今后更新配备的定向化保障车辆时,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严格执照规定用途使用定向化保障车辆。机要通信车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工作,应急车辆用于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及其他紧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于执行特殊任务,一般情况下专项保障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检验检疫工作需要。配备的定向化保障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做到“一车一档”,实行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封存停驶。加强内部审计,将定向化保障车辆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对审计中查出的违规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州林业局执法执勤用车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加强内部监督,局办公室加强对定向化保障车辆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任何理由将定向化保障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对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定向化保障车辆、对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定向化保障车辆等违规违纪行为,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