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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党委及时研究 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1-12 11:10

2017年1月4日,州公安局召开2017年第一次局党委会,听取了对8县(市)公安局和局直各部门2016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检查考核情况,总结了全州公安机关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

2016年,州公安局党委在年初工作部署中,就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公安局和局直各部门的考核,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在2016年的基础上,2017年文山州公安局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一要狠抓“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做到谋划在前。局党委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早做好谋篇布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全州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遵守工作纪律、执法执勤、服务人民群众等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二要狠抓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线,做到挺纪于前。组织督促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次党代会、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工作,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开展摄影、书画、微电影、创作曲艺文艺作品、文学作品等廉政文化建设。以省州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重点教材,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要狠抓执纪问责,用好“四种形态”,做到纪在法前。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教育民警和处理民警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违纪的高压态势,不断释放从严执纪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四要狠抓“关键少数”,强化监督制约,做到治长在前。坚持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认真抓好《文山州处级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的落实,强化党内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五要狠抓案件查处,防微杜渐,做到惩前毖后。紧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紧盯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紧盯资源型腐败案件线索,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六要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搞好结合,以党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主体责任,约谈责任领导,对照检查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完善规范相关台账,确保党建工作实效。七要狠抓纪检体制改革,提高素质,打造过硬队伍。积极配合省州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程序,着力预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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