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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卫校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1-23 10:42

2017年1月12日,卫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传达州纪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2017〕2号)文件精神,通报了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原巡视员杨遂周、吉林省通化市职业教育中心原党委书记、校长朱时江违规收受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13起典型案例问题。会上学校党委书记结合典型案例及纪律要求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通过警示教育,全体教职员工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保密、安全责任纪律,带头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校纪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按照省州纪委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规定,在春节期间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请吃吃请、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

三是学校领导班子切实抓好春节前后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在手上,纯洁教师队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守纪律,讲道德、有品质,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干部上争先进、做表率。

四是校纪委严格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在节日期间,学校监察科开设举报电话、办公QQ群平台和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检查的方式,加强对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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