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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做到“六抓”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1-24 11:24

近日,文山州中级法人民法院召开年终总结会强调,全州各县(市)法院要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牵牢责任“牛鼻子”,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做到“六抓”。

抓龙头,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中央政治局的率先垂范,得益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没有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总揽全局和动真碰硬,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全州各级法院党组和纪检组要义不容辞地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党组书记,确保管党治党见到实效。

抓教育,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一个地方、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蔓延、政治生态恶化,都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严不起来、规矩立不起来有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使得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抓监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首先,要强化党组的监督。要深刻把握领导与监督的关系,党组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其次,要强化纪检组的监督。纪检组要围绕“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协助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抓常态,努力践行“四种形态”。“四种形态”是实现“全面”和“从严”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是对各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首先,必须牵头抓总。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体现的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是由全州各县(市)法院党组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的。其次,必须强化监督。党组既要选准用好干部,也要把干部管严看住。第三,必须抓早抓小。了解干部要多问多听多看,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猛警醒、急刹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保护和挽救干部,净化党员队伍。第四,必须相辅相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统一的整体,主体责任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也必须履行到位。

抓规制,扎紧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权力制约机制是治本之策。要抓建设,不断细化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措施,在制度的严密性上下功夫,推进权力清单制度,防止暗箱操作,减少权力滥用。要抓执行,做到纪律红线始终高压带电,规矩底线丝毫不能逾越。要抓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实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大决策的监督全覆盖,让制度发力,让禁令生威,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遵纪守法、务实清廉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追责,严格“一案双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应当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亦越绷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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