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州直机关工委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会上,工委书记王光建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处级党员干部,要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中央新修订和实施《若干规定》,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州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要准确把握具体要求。《若干规定》明确了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会议主题、程序等重点,并对如何弄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做好会议指导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人员要注意认真把握好。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好2016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四必谈”、书面向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县(市)直工委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自己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会上,要认真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