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文山州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州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早动手早预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广大民警职工开展节前廉洁教育,确保过一个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春节。
领导重视,提前组织,周密部署。为加强节前队伍教育管理,切实提高民警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文山州公安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重申廉洁过节“十个严禁”。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部署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逐级传达贯彻关于节日期间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结合队伍实际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开展全员思想教育和发动,从而促进全警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党委要求全体民警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充分发挥家属监督作用,特别要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品和贵重物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各县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的学习、传达、落实情况再次督导,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省纪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等相关纪律规定一人不漏,务必使全体民警职工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同时,纪检督察部门深入商场、酒店、娱乐会所等,着力对节日期间各单位公款购买节日礼物及民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赌博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