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期间,文山州检察院采取以下“三措施”确保节日期间执行好廉洁纪律。
早按排早布置,确保节日期间上级检察机关、州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节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州庆清明和“三月三”民族节期间值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州院各内设机构要统筹兼顾,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要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尤其是办案部门,要注意办案的法定时限,确保全部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确保节日期间自身安全。要组织开展对办公办案区域的安全大检查和保密、密码检查,确保枪支弹药、文件档案、诉讼卷宗安全,妥善保管好涉密纸质文件和光盘等涉密信息存储载体,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三是确保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到岗。提前对节假日值班工作作出安排,节假日期间主要领导外出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规定。放假期间,全州全体检察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能够信息互通、反映迅速、措施有力。
做好节前提醒教育,增强全院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州检察院机关召开州庆清明和“三月三”民族节前提醒教育会,组织传达了《关于对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违规支付报销手机话费问题通报的通知》《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问题通报的通知》《关于对八起巡视发现典型问题通报的通知》等省州有关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并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引以为鉴,要增强大局意识,知大局,明大势,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净化社交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底线不能触,红线不能碰”。
抓好节日期间执行纪律情况监督检查。根据节前下发的通知要求,监督检查执行通知要求是否到位。一是通过电话抽查和到办公室抽查,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节日期间持续开展上级院和州委安排的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