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第一纪工委:“三强化” 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的监督工作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09:22

第一纪工委在落实州委、州政府对“小金库”在专项整治的监督工作中,突出“三个强化”,使负责部门“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使“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第一纪委纪工委四名成员作出明确分工,由书记负总责,书记、副书记、室主任对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对分工部门进行全面实时监督,确保“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促,使“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根据州委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抓好纪工委人员对各级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并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纪律问责条例》等党内规章和文件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大家对“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提高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定,思想认识统一,工作行动一致。



强化整治“红线”,突出工作实效。第一纪工委在监督工作中,重点在“七个严禁”方面进行了初步排查: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近期,纪工委对负责部门进行了走访检查,各部门都高度重视,对州委政府的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作了自查,没发现有设“小金库”的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