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州直机关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州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始终,切实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的重大决策上,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切实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履行好“一岗双责”, 完善责任制任务分工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种好“责任田”。
遵规守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做到知底线,明敬畏。
抓好整改落实。围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结合单位各项工作逐一抓好整改落实。
要加强痕迹资料管理。要做好痕迹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每项工作有台账、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