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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四项措施”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09:43

为加大“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力度,确保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交警支队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及时动员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支队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传达了州委、州政府文件精神和陆俊华同志在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下发了支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春林为组长,副支队长王韬、杨廷权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明确纪律要求,实实在在开展自查自纠。4月12日,支队由杨廷权副支队长为组长,纪检监察室吴德琦、财务科科长毛勇为组员的工作组,先后深入支队财务、文山高速大队、砚平高速大队、广南高速大队、富宁高速大队等五个责任部门进行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签订了《严禁私设“小金库”承诺书》,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传达学习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报告自查情况。通过督导检查,支队及4个高速大队未出现收入不入账、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乱收乱发等情况,未发现侵占、截留和挪用国家和单位收入的违法违纪行为,未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领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清理整治。支队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切实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党委带头,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班子整改和个人整改责任,积极以身作则,带头把思想摆进去、职责摆进去、行动摆进去。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找问题、带头立行立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推动清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支队党委把这次“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确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认真研究部署,严格抓好落实,层层抓实责任。4月14日上午,交警支队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重点,有效抓好此次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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