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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水务局​采取“七以”措施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4-28 08:50

为深入推进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水利项目、资金、干部、生产“四个安全”。文山州水务局结合实际,采取“七以”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全会精神为基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等党规党纪;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以及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纪委关于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行事;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求州、县(市)水务局纪委(纪检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州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强化人财物及项目的监管。采取随机和按月、按季度、半年度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务干部是否存在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员失职渎职,造成资金、项目、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以权谋私、利益输送、贪污受贿的问题。

以紧盯重要节点为关键,着力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一是紧紧盯住州庆、三月三、端午、闹兜阳、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进行明查暗访,严肃制止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二是突出工程建设、民生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三是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州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四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严禁私设“小金库”。五是检查各单位落实公务用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规定情况。六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厉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七是检查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派单制、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办法等制度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属于问题线索的及时进行处置。

以开展各类专项纪律检查为抓手,跟踪落实督促整改存在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专项纪律检查:一是检查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检查“水网”项目推进情况;三是检查水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四是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运行情况;五是检查开展“小金库”、“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情况。

以巩固和扩大“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及“做清廉干部、建廉洁水利”活动成果为新起点,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及“做清廉干部、建廉洁水利”活动成果,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廉洁奉公的为民理念和廉洁自律的自控理念,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以“四种形态”为工作标准,着力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要求州、县(市)水务局纪委(纪检组)抓好党内监督。正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的特点和重点,把实践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不怕碰硬,注重日常,抓早抓小。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一起追究,使问责成为常态,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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