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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院坚定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5-07 10:06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及时传达贯彻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张杰同志在全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提出从三个方面坚定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坚持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规则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把学习的过程作为校正思想行为偏差的过程,对照规则找差距,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要求各县(市)院党组要组织学习《规则》,全州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熟读《规则》,要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

强化思想意识做坚定执行者。州院机关及八县(市)院全体党员思想上要做到高度重视、高度清醒,深刻领会规则紧扣了时代精神,是对“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体现,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专门章节规范谈话函询,在制度层面为落实严管厚爱的要求提供了保障,是对“严管就是厚爱”的具体落实。全体党员要自党接受监督,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支持好监督执纪工作。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州检察机关纪检监督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我监督,依规治党,首先要监管好自争做规则的坚定执行者,准确把握监督执纪的“权力有哪些”“什么不可为”“什么必须为”。其次要梳理排查监督执纪风险点和关键点,时党自检自省。再次要紧盯监督执纪的关键环节,做到规范监督执纪,做到监督更严、纪律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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