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典型问题,分别是:
1.砚山县听湖水库管理所违规发放值班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砚山县听湖水库管理所以交通电话补贴、奖励性绩效、周末加班补贴等名义发放职工津贴补贴共计385080元。2017年10月26日,砚山县监察局给予时任砚山县听湖水库管理所所长杨炳成撤职处分,撤销其砚山县听湖水库管理所所长职务,由技术工三级降为技术工四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85080元收缴国库。
2.丘北县会计委派中心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丘北县会计委派中心主任杨俊林四次召集单位组长以上干部和支部委员集体研究决定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补贴共计183493元。2017年11月30日,丘北县纪委给予杨俊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83493元收缴国库。
3.广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广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费93770元,时任党委书记、局长杨继武个人领取9780元、违规报销差旅费2850元、先后4次公车私用。2017年11月30日,广南县纪委给予杨继武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国库。
4.富宁县板仑乡违规发放值班补助费问题。2017年4月,时任板仑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张昌波,安排乡政府财务室向单位10名值班人员发放“文山州州庆、清明节、三月三民族节”值班补助费共计5500元。2017年5月27日,富宁县纪委给予张昌波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收缴国库。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多来,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然置若罔闻,借“节日”之名行“四风”之实,是典型的“节日病”。党的十九大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了新的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要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节日期间查处的违规违纪问题和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州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