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乡镇的专职纪检监察员在吗?”在开展完对某个乡镇监察职责专项检查后,检查组长不经意地问了一下乡镇的主要领导。
“安排他到村委会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去了。”这位主要领导说道。
“专职纪检监察员不负责业务外的其他工作,你们一定要执行好。”检查组长又特别提醒了一下。
为了核查这位乡镇主要领导所说的是否属实,我和检查组长又驾车来到村委会找到了专职纪检监察员,对他进行了多方“试探”得到充分印证后,我们才继续检查行程。
搁在以前,一个纪检监察员头上戴着多顶“帽子”,扮演多重角色、兼顾多项工作,除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要配合、替代主管部门开展其他业务工作。个别领导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顾明文规定,不管纪律要求,乱点“鸳鸯谱”、到处“抓壮丁”、专职纪检监察员往往成为首选对象、“中枪”目标。有的领导美其名曰叫“借用一下”、“救场救急”;有的领导还以“工作能力强、只有你才能干好”之虚,以达到“强占强用”之实。甚至有的领导觉得这个纪检监察员“好用”,又对他的“路子”,出现了“借了不还,长期借用”的现象。把纪检监察员变成了“孙悟空”,既要会“分身术”又要成“多面手”。纪检监察员往往是攻下了“城堡”丢失了“阵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搞得纪检监察员专而不专、职未尽职、身心俱疲,且不敢怒也不敢言。
其实,专职纪检监察员不负责、不从事、不担任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工作,从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到省、州、市纪委的文件中,都浓墨重彩地划出了这一笔。这就意味着专职纪检监察员要从此终结“包打天下”的时代,走向“术业专攻”的正轨。也就是说,专职纪检监察员终于可以从层层的工作“包围圈”中突围出来得以“脱身”。
专职纪检监察员是政治生态的“护林员”,维护好政治上的绿水青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专职纪检监察员应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集中精力和战斗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才是正道。(驻文山市文广体旅局纪检监察组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