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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半途而废的“公车私用”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9-12-02 09:20

周五下班,我像往常一样开着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不料,才出发大概2公里,前面有一辆看着非常“脸熟”的车,我加快了速度,定眼一看,这车不是单位的公车吗?为什么周末下班还往城里跑?车里是谁呢?

带着疑问,我赶上去按喇叭提醒,找机会把这张公车给超了,然后把车停下来,“公车”也随之停下来。原来开公车的人是我们单位的驾驶员,车上没有任何领导,只有他的妻子和儿子,我瞬间明白了。

“李哥,你这是要去哪里?”我“明知故问”,想听听他的说法。

“回家啊!”李哥有点不自在地说道。

“这车你不能开!”我语气有点严肃。

“没事。”李哥对我的劝告满不在乎。

“你真的不能开,这样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你开回去就要闯祸的,赶紧把车开回去!”见我动真格,李哥只好听从。

我开着车“护送”李哥到单位,把公车停到了指定地点。“李哥、嫂子,你们跟我一块坐车吧!”我一边说着一边帮李哥把东西搬到我的车上。

一路上,被我中途“拦截”的李哥显然有点尴尬。我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给李哥做了一次“提醒谈话”,我讲了两个因公车私用被问责的例子以及公车私用带来的种种后果。“不要认为这是小事,偶尔开一次没有什么,很多人被问责都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纪律要求。只有在一点一滴中管好自己,才能在小事小节过得了关,在大是大非面前守得住门。”

经过我一路“唠叨”,李哥终于开口,他说,“因为她娘儿俩来看我,我自己没开车来,想着就开一次应该没事。”“在遵规守纪这件事上,我们一点侥幸心理都不能有!”我趁热打铁。“提醒谈话”结束,我也顺利把李哥一家送到了家门口。

虽然因为送李哥耽误了回家的时间,但我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如果这次“公车私用”没有被及时制止,那么李哥面临的将会是党纪政务处分。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防止小错变成大错才是“四种形态”的应有之义。(侯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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