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集体资金在我们手上出问题我有责任,现在解决了,心里多年的包袱终于放下了。”我们回访盘龙乡明德村委会弯冲村小组组长牟某时,他说道。
去年,我被抽调参与砚山县委第六轮巡察,我的巡察日记便在与各村小组干部的谈话中拉开序幕。在与明德村委会弯冲村副组长郭某谈话时,我问他本村群众是否好发动时,他一下子有点慌乱,支支吾吾,他的反应让我这个长期从事纠纷调解的人有所警觉。
“有什么说出来我们听听,是不是你们当干部的喊不动群众?”我心里想,他心中一定藏有事,于是我接着做他的思想工作。
“是的,以前群众都是很好喊的,但因为那2000块钱,现在做什么也喊不动了。”郭某若有所思地回答。
据郭某讲,2015年时任弯冲村组长牟某和副组长韦某(当时负责管账)两人将村上闲置多年的集体荒山以2000元的价格租给高某(现任村小组组长),2016年换届后,郭某和高某继任,但2000元租金至今没有交给村上。
“所以现在叫群众做什么,他们就拿这个说事,搞得我们现在想干什么群众都不信任。”郭某言语间充满无奈。
“你知道具体是谁收的钱吗,这笔钱是不是被用了,你能跟我们仔细说说吗?”我继续问道。
“钱没有用,这个事情发生后到换届,村上都没有支出过集体资金,具体是什么原因不交我不清楚,你们可以问问现在的小组长高某,他应该比我清楚,因为那片山就是他承包的。”郭某答道。
带着疑问,当天我和组上的小丁便找到高某,开门见山地向他了解这个问题。
“当年我就把钱交给牟某和韦某了,但他们两人都不承认拿过钱,这个事情,群众也多次讨要说法,村小组也向村委会和乡上反映了多次,就是没有一个结果。”高某无奈地说。
当晚,我们将该问题提交给组务会研判。研判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涉及的资金虽少,但属于村集体资金,不能就这样不了了之,关键是有没有相关据。
根据组务会上的意见,我和小丁再次向承租人高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当问到高某资金是交给谁时,其称当时2人都在场,但钱究竟交给谁已记不清了。随后,高某便翻出当时牟某和韦某2人出具的2000元资金收据给我们。
“2人都签过字,事实依据很明确,建议直接转乡党委处置。”砚山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说道。
乡党委根据转办意见,于2023年7月3日专门安排了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2名同志与牟某和韦某深入交流,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交锋,事情终于有了进展,由两人共同承担责任,将资金足额存入了弯冲村集体账户,“走失”8年的村集体资金终于回到“家”。
事后,为推动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巡察组以推动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盘龙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大村委会、村小组集体资金的监管力度,使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避免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张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