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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纪检工作——我无怨无悔的选择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0-12 08:48

8年前,在那个丹桂飘香的季节里,我成为了一名纪检干部。回想最初到纪委时的心情,有过失落,有过抱怨,甚至有过后悔。到了纪委工作,有朋友就直接告诉我:“你这是从米萝里跳到糠萝里呀!纪委工作清贫不说,还很得罪人的。”但随着我对纪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我逐渐爱上了这份清贫而有意义的工作。

第一次参与办案,遇到的是我高中最要好的同学,虽然同学只是作为证人被调查,但我内心还是很挣扎。但一想到我们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时,我的内心就变得坚强起来,鼓起勇气的去做同学的工作,告诉她,你只要把你作为财务人员知道的一切告诉办案组,让办案人员彻底的查清违纪人员的违纪事实就可以,你不要有任何顾虑。一直到傍晚,同学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终于将自己所掌握的情况如实的告诉办案组,案件得以突破。她也可以离开办案点,看到她从谈话室出来,如释重负的感觉,我内心油然升起了一股强烈的幸福感!

有一次参与一个电站资产拆除的招标前期工作准备会,在会上涉及的主管部门在汇报工作中说到,由于时间紧,不公开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且电站拆除的底价定为60万。起初我没有发现没有什么不对,但当电力部门将该电站的资产评估情况作介绍后,我发现所定底价远远低于资产实际价值,而且如果采用邀标,就一两家企业的话,很容易造成串标,那将流失近百万元的国有资产。后来我作为监督者提出了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不然国有资产流失会很大。但主管部门的领导不高兴,提出了拆除工期时间紧,采取公开招标时间来不及。当时主管部门领导甚至直接告诉我,你管他卖多少,那钱你又不得一分,只要我们把工作推进了就行,你何必那么“认真”。但我也大胆的告诉他:如果我们不认真履职,让国有资产流失了的话,也是犯罪的。后来,在我的坚持下采取了公开招标,最后拍卖价比起当时的邀标价提高了近百万元。

2016年春节前,我一直在忙于发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每个单位来领书时我都要婆婆妈妈的说上一通,什么要认真组织学习、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以及我们要组织考试等等之类的话,每个单位来我都要重复的说上几遍。就担心这种枯燥的党纪法规各单位领了以后就把它整捆的放在办公室里。然而一件事却让我深受感动。那是1月14日晚8:30分左右,我在逛服装店,看到一男同志陪妻子买衣服,手里拿着我们县纪委所赠送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坐在凳子上低头认真学习。那一刻我有一种冲动,想用我手中的手机拍一张照片,但又觉得唐突,甚至怕打扰到那个专心致志看书的同志。心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暖流,倍感幸福!工作的劳累之苦顿时消失,觉得我们的工作没有白做,同时也看到了现在党员干部对学习的重视和对纪律的敬畏!

当晚,发了一条心情在微信上,说的就是看到那位同志在服装店里学习《准则》《条例》的事,我大学同学在评论里调侃道:“职业病!”是呀,这么多年来,养成了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爱憎分明、喜欢善意提醒亲朋好友遵章守纪等等,我也觉得自己真的好像得了“职业病”。但得这“职业病”自己却觉得无怨无悔,甚至倍感幸福!(永平县纪委   李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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