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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文山州监察委员会关于4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3-31 17:13

州庆、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深化纠治“四风”顽瘴痼疾,严防“节日病”,强化纪律震慑,现将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文山市马塘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吴俊以考察之名违规旅游并安排有业务关系的施工方套用项目资金支付旅游费用问题。2016年10月22日至25日,时任马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俊未经上级批准,带队组织马塘镇人民政府和国土所工作人员共6人,会同马塘镇土基冲易地搬迁项目污水处理施工方尹某等人到大理考察污水处理设备。在大理污水处理设备公司考察半天后,施工方尹某等人返回,吴俊等6人违规到大理双廊、丽江泸沽湖等地游玩。返回后吴俊安排在马塘镇做路灯项目的工程老板张某虚开发票到马塘镇财政所报账,套取资金2.5万元,交由参与旅游的人员冲销所垫付的旅游费用。吴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吴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丘北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借组织员工外出考察学习之机违规安排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9日,丘北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仓管员到昆明考察学习,返回途中违规安排到弥勒旅游景点消费支出3771元,用公款报销。2022年8月,丘北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关系。


丘北县曰者镇打磨山村党委原书记刘树春、村委会原主任李龙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1月22日,时任曰者镇打磨山村党委书记刘树春、村委会主任李龙,组织村委会干部及家属、村小组干部共21人到大理宾川县考察冬桃种植基地。到达大理后,改变行程于11月23日至11月25日前往丽江旅游,11月26日才到宾川县冬桃种植基地考察,支付考察和旅游费用共计31157元,其中个人自筹9600元,剩余21557元通过虚开村委会自办伙食支出进行报销。2017年6月8日至11日,刘树春、李龙又以考察红薯种植和漂流项目为由,组织村委会干部及家属共14人到广西桂林旅游,途中未进行任何实质性考察,支付旅游费用24000元,其中个人自筹2000元,剩余22000元通过虚开村委会自办伙食支出进行报销。刘树春、李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刘树春、李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原副局长陈昌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10月,时任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陈昌龙,违规接受教育系统工程项目老板刘某某的安排到西藏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刘某某支付。陈昌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陈昌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严处违规旅游问题,通过严肃整治,有效刹住了违规旅游歪风,但仍有个别党组织、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上述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典型,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把党的纪律规矩抛之脑后,思想松懈、心存侥幸,“权力观”错位。折射出部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缺失。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在政商交往中保持亲清统一,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初慎微。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违规旅游典型问题通报,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完善内控机制、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挖各类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违规旅游问题,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置,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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