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沈某某在担任砚山县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主任期间,虚构易地搬迁项目宅基地转让事实,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方式骗取13户农户121.86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曝光了6起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今年来,文山州纪委监委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的开展,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营狗苟”。
“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中,既有村(社区)干部,也有村小组干部,有的诈骗群众资金,有的侵占挪用、违规出借、虚列套取村集体资金,有的在落实农村低保政策中优亲厚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离散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该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具体工作过程中,该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村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不健全、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等贪腐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制定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有的放矢。同时,充分发挥专班优势,强化“室组地”联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出击,深入一线,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以担当务实的作风推进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
民生领域的事项点多面广,除了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职责,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也尤为重要。该州纪委监委结合“惠民行动”中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工作责任,主动加强与州级各牵头部门的沟通对接,督促各行业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等行业部门将功课做在前面,对牵头负责的工作开展了排查起底,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今年以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61个,教育批评帮助和处理相关人员19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看似疥癣之疾,实是溃堤蚁穴。我们将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坚决纠治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查为媛 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