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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州委第十一轮提级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8-06 14:51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近日,十届州委第十一轮提级巡察完成进驻工作。州委派出2个巡察组,采取提级巡察的方式,对文山市、砚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委组织部开展巡察监督。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王宁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讲话要求;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州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开展提级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察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开展提级巡察,是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文山实践新篇章的有力举措。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接受政治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工作实现新发展。

州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州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工作,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重点检查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整改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州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查找差距、认清形势、提升水平、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以务实行动完成好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有专门联系电话和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州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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