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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1-08 05:58
 

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创新制度,这是新时期、新阶段、新问题产生的必然要求。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我们国家“打老虎、拍苍蝇”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能看出我们原有的制度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漏洞,因此,只有创新制度才能跟进作风建设的新旅程,才能更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两项法规进一步尊崇了党章权威,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革命理想高于天,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我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两大法规的修订,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又一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

《准则》、《条例》两项法规的修订,亮点呈现,进一步扎紧了党规党纪的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新修订的《准则》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立规易,执纪难。《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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