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一把手”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要破解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选准用好干部,形成监督的超前性。“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在选拔“一把手”时,必须十分慎重。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政绩的干部,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人用人,大力选拔那些埋头做事、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要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识别干部,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要改进民主推荐工作,搞好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扩大群众参与,使那些一心干事、成绩突出的老实人能够推荐得上来。在选拔“一把手”时,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配合,严把廉政关切实把好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关,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一个较高的起点,做到超前防范。
加强思想教育,形成监督的自觉性。注重加强权力观教育,增强“一把手”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从思想上认识到权力的重要性;注重加强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教育,让掌权者明白,在赋予权力的同时,要承担相应责任;注重监督教育,监督部门要使掌权者明白,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既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又是一种防范,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注重正反典型教育,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宣扬身边公正用权的典型,并且委以重任,给广大领导干部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正确导向,同时,抓好反面典型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推动制度落实,形成监督的有效性。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和撤换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政考察、廉政教育,注重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切实运用好审计结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云南省麻栗坡县纪委监委 刘显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