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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问责”的监督犹如“坐而论道”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9-09 09:52

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备受各界关注。7月19日,王岐山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他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脱离监督的权利犹如脱缰野马,往往会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曾几何时,人们对“当官做老爷”是何等的“羡慕”,“羡慕”的是权利所赋予“官老爷”的光环,“嫉妒”的是这些“官老爷”可以拿着这些权利为所欲为,“恨”的是这些“官老爷”拿着国家赋予的权利大肆谋取个人私利。

十八大以来,中央“拍蝇打虎”的力度彰显了惩治腐败的决心,但不论“拍蝇”还是“打虎”都还仅仅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让监督提醒常规化才是管理干部的治本之策,才能及时有效地爱护干部、降低损害。问责条例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广大干部在深知肩负之责的前提下健康规范地行使权力。

没有有力的问责,责任监督犹如坐而论道。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只有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严肃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的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得到落实。对各项工作及时跟踪问效、对出现问题的干部个人及时提醒纠正,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同层次的问题和个人及时作出问责处理,用“严”和“实”的决心和态度,唤醒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干部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闭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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