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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精准监督基层违规借贷 规范资金管理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8-28 12:23

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中,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将监督重点瞄准基层,加强力量整治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将资金原渠道归还到村集体账户,完善制度办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前瞻布局,预先筹备,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召开后,纪检监察组督促州财政局及时安排人员到省财政厅汇报对接,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省级行动整治内容。


构建机制,认真核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州财政局印发《关于统筹抓好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州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核查的通知》,以“清单+台账”的形式,抓实思想认识、倒排时间表,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监督方向清、目标明、内容实。


对账销号,严肃问责,推动问题真改实改。组织县级自查自纠和州级核查期间,纪检监察组督促县级加强问题研判,强化资金统筹,按照问题整改难易程度,立行立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借款主体根据借用资金使用方向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纪检监察组联合州财政局共同分析研判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好“分拣器”,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督促指导州财政局做好移交手续,并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全程监督。


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将问题线索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向县级通报,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着力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切实提升整治质效;督促州财政局对各县(市)审核报送的整改方案进行细致审核,对空喊口号,没有具体措施的,退回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目前部分县(市)已细化出台具体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维护农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自纠自查、全面核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州财政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办法,规范村集体资金管理。(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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